关于开展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深化我校师生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动我校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丰富精品法治实践教育资源,结合我校“法治交院”建设规划,决定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可以个人、团队或单位为作者参与报送。
二、时间安排
(一)案例征集阶段:2025年7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二)案例遴选阶段: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10日
(三)集中展示阶段: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30日
三、征集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案例作品应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对我校师生的宪法法治教育,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二)突出实践导向。征集的案例主要包括在法治教育实践中法治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场景。案例应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和全国推广价值,能够为各地各校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所形成的做法、举措和经验,适用于日常教学、课外起示范引领作用。案例应包括实施背景、整体设计、具体做法、成效经验、推广应用等内容(模板详见附件)。字数在3000字左右,可另附案例相关视频或图文素材。应避免报送讲座授课、地方展馆参观学习、歌舞表演等不具有创新性的案例。
(三)符合教育规律。案例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合理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和方法。根据学生特点,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公益原则。报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参与方式
通过各单位报送。个人、集体或部门通过各所属单位进行初评后将优秀案例(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法律与制度办公室韩圆圆处,每个单位推荐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件,至少1件。
五、奖项设置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综合评审,发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法治教育案例模板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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