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开学法治教育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切实提升我校师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开学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教政法函〔2026〕109号)要求,结合我校“法治交院”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春季开学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知法明底线 守法用法筑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
三、宣传教育重点
(一)国家法律层面,重点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河南省教育厅处室函件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的相关知识。
(二)校规校纪层面,主要面向全体学生就人身安全、行为规范、日常管理、宿舍管理、实习实践、网络安全、考试制度、纪律处分等规定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 | 活动形式 | 活动时间 | 责任单位 |
法治教育主题升旗仪式 | 师生参加法治教育主题升旗仪式,师生代表进行国旗下的发言,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提升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二级学院 |
法治教育主题班会 | 各二级学院结合我校不同专业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背景以及兴趣和关注点等开展法治主题班会。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 |
法治专题研讨会 | 各学院、各部门针对当前热点法律问题,结合学生身边鲜活案例,组织法治专题研讨会。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 |
法律知识讲座 | 邀请国内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进校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内容可包括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刑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组织人事部、学生处、保卫处 各二级学院 |
法治教育课程 | 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组织思政课教师针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开设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等选修思政课程或必修思政课程,课程内容涵盖基本法律知识、案例分析等。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法治文化宣传展示 | 广泛调动师生积极性,运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理解的方式,制作并展示具有法治主题的海报设计、书法、绘画、微视频等宣传材料,并利用校园电子屏幕、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进行法治文化的宣传。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党委宣传部 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 |
参观法治教育基地 | 组织学生参观武陟县法院、武陟县检察院、武陟县公安局等司法机关以及其它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 |
模拟法庭 | 组织学生分析案例、搜集证据、开庭审理、撰写法律文书等,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体验审判实践过程。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 |
巡回法庭暨法制专题报告会 | 邀请人民法庭走进校园,组织学生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活动,近距离聆听法治的声音,沉浸式感受法律的威严,并邀请专家围绕审理案件展开法制专题报告,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治素养。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学生处、保卫处 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 |
参加司法机关开放日活动 | 组织学生参加司法机关“开放日”活动,加强对司法机关的了解,增强法律意识。 | 3月20日至4月20日 |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各部门 各二级学院 |
五、参与对象
全校全体师生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普法规划落地与提升学生素养的关键举措,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增强宣传实效。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充分整合普法力量,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贴合我校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成熟度的、针对性强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为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三)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活动期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宣传栏、校园新媒体、电子屏等平台,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及时报道活动进展与典型经验,营造人人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校园法治氛围。
七、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将春季开学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和做法,做好活动总结和材料整理工作,并将材料按照活动内容具体栏目进行分类命名,总文件夹以二级学院或部门命名,于2026年4月24日前按时提交至法律与制度办公室姬艳莹钉钉。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学生处
保卫处
2026年3月19日
- 上一篇:无
-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法治与安全大讲堂” 活动的通知
豫公网安备 41082302410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