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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学宪法讲宪法”法治实践精品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07-07  发布人:  浏览量: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学宪法讲宪法”法治实践精品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深化我校师生宪法法治教育,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函〔2026〕314号)工作要求及我校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推动我校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丰富精品法治实践教育资源,结合我校“法治交院”建设规划决定开展我校第十一届“学宪法讲宪法”法治实践精品案例征集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可以个人、团队或单位为作者参与报送。

二、时间安排

(一)案例征集阶段:2026年7月7日-2026年10月31日

(二)案例遴选阶段: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10日

(三)集中展示阶段:2026年11月11日-2026年11月30日

三、征集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案例作品应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对我校师生的宪法法治教育,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二)突出实践导向。征集的案例主要包括在法治教育实践中法治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场景。案例应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和全国推广价值,能够为各地各校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所形成的做法、举措和经验,适用于日常教学、课外起示范引领作用。案例应包括实施背景、整体设计、具体做法、成效经验、推广应用等内容(模板详见附件)。字数在3000字左右,可另附案例相关视频或图文素材。应避免报送讲座授课、地方展馆参观学习、歌舞表演等不具有创新性的案例。

(三)符合教育规律。案例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合理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和方法。根据学生特点,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公益原则。报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参与方式

通过各单位报送。个人、集体或部门通过各所属单位进行初评后将优秀案例(电子版)于2026年10月3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法律与制度办公室姬艳莹钉钉,每个单位推荐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件,至少1件。

五、奖项设置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综合评审,发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法治实践精品案例模板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