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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之法治情景剧比赛的通知
日期:2026-07-09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深化我校师生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函〔2026〕314号)工作要求及我校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入脑入心,推进我校“法治交院”建设,决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之法治情景剧比赛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678-20261031

二、比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参赛方式:参赛者以各单位报送。二级学院报送至少2份作品

(三)比赛程序

初赛由各单位组织评委对各学院各部门选手进行评选,初赛获奖者由各单位组织颁发荣誉。

决赛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于20261015日对参赛选手的作品进行打分,评定出优秀等级,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四、比赛内容要求

(一)内容要求。情景剧创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以正面引导为主,主题鲜明、紧扣法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情节连贯、剧情合理,情感真实、有理有法,矛盾冲突设计自然、避免内容冗余拖沓,通过生动的故事演绎传递法治正能量,展现法治重要作用。

(二)形式要求。参赛作品以情景剧的形式展现,要求为2026年新创作录制的情景剧视频,长度为15-20分钟,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格式(大小不超过2GB),图像、声音清晰。视频作品须视频原声,不得后期配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但可以切换多个场景)。情景剧作品须配套剧本(word和pdf格式)。

(三)其他要求

1.参赛队伍学生数量控制在15人以内,每只参赛队伍可配备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

2.情景剧所用道具简洁,方便携带。作品所需音乐、服装、布景、化妆等由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3.各参赛队伍负责各自节目编创等工作,参赛作品的剧本应是原创作品,须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一经发现并确认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者其他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

4.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等,不得出现与情景剧比赛无关的条幅、标识、商业广告等。

5.一经参赛,即默认学校拥有本次活动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作品的纸媒宣传、广播电视、云平台等全媒体播放权及展示、出版或发行权。拥有在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无偿使用参演作品各种资料的权利。

6.2026年10月13日前将法制情景剧比赛报名表及比赛作品电子版发至法律与制度办公室姬艳莹钉钉。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获奖人员均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第十一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之法治情景剧比赛报名表

 

法律与制度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